廣州離婚律師梁聰團隊:“86萬元的天價彩禮”,卻是雙方都委屈的錢色交易
近日,一場“86萬彩禮案”,在網絡上鬧得可謂是沸沸揚揚,許多網友參與了討論。各路網友可謂爭論的熱火朝天。下面先讓我們客觀的回顧下事情的來龍去脈。
26歲的小徐,年輕貌美,在杭州工作期間結識了俞先生。小徐身高170,身形苗條,對方只有165,況且男方還比她大了整整11歲,并且是二婚。期初,小徐并沒有看上俞先生。因為雙方條件相差太懸殊,可俗語說的好:烈女怕纏郎!這一來二去,兩人還真談起了戀愛。
在一起后,俞先生總是會以各種名義,比如生日、報銷奶茶、過節(jié)等諸如此類給徐女士轉賬或者發(fā)紅包,出手十分闊綽。最多的一次,居然直接轉了11萬元,還曾經花費40萬元購買一輛寶馬車送給徐女士。
但美好的日子總是短暫的,就像周董唱的:愛情來的太快,就像龍卷風,只不過這風來的快去的也快。
去年10月2人因為感情不和分手,俞先生翻臉可比翻書要快,直接一紙訴狀就把昔日戀人小徐給告上了法庭,要求其歸還相識以來的各項花費。并且俞先生還把賬單一筆一筆的羅列出來,并且附上轉賬記錄,又在訴狀上把所有的金錢支出歸結為“彩禮錢”——因為從法律層面上來說,彩禮錢是附帶條件的贈與。
在記者連線接通俞先生的談話中,男方表示自己也是很委屈的,一口咬定自己是認真的,與徐小姐的交往是以結婚為目的戀愛。
一審,法院判決小徐歸還86萬彩禮,她提起上訴。
最近二審出了結果,維持原判,小徐必須返還這筆錢了。
從法律角度看,要回彩禮錢有理有據,紅包金額又都超出了普通贈與的范圍。
但小徐心里實在無法接受,實在太憋屈了。
在她看來,在一起的兩年完全是自由戀愛,從未談及婚約,錢物也都是男方主動贈與的,每一次轉賬都會有一句示愛,怎么一分手就變成彩禮了呢?
小徐更難過的是:自己兩年的青春與感情又該怎么補償呢?
事件登上熱搜之后引發(fā)熱議,瓜眾們也是各站一方。
一派從道德上譴責女生,覺得她目的不純,拜金虛榮,欲望埋葬了理智,是咎由自取。
畢竟在采訪里小徐坦言,俞先生人矮歲數大,自己最初是看不上他的,后來之所以肯屈就,正是因為男人足夠慷慨,對自己照顧有加。
另一派則認為男方真雞賊,打著感情的幌子,白“wan”了兩年,跟詐騙沒什么區(qū)別。
熱戀的時候,男人發(fā)紅包的一句句甜蜜備注,對簿公堂時卻被解釋為 “我是覺得要保護一下她的自尊心,不要讓她覺得我在bao養(yǎng)她……”
一個詞“bao養(yǎng)”,撕下了一切溫情脈脈的面紗,戳穿了這場鬧劇的本質。
二審結果,再一次駁回了上訴人的請求,維持原判。判決依據是贈予和轉賬金額太大,男方稱女方母親為丈母娘,交往兩年已經開始談婚論嫁,所以這些錢應該算是彩禮。
而俞先說,自己花在徐女士身上的錢,遠遠不止這個數,大概有100多萬,轉賬的錢有96萬,法院已經將一些節(jié)日里的送的錢給去掉了,剩下86萬。
通過這個案例,也想告訴廣大女性,愛情不是買賣,一定要維護好自己的人格。
一只小鳥站在樹枝上,樹枝斷了它卻并不驚慌,因為它相信的從來不是樹枝,而是自己的翅膀!